2013常德中考综合素质评价
1.评价内容: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、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运动与健康、审美与表现等5个方面。
2.评价结果:由综合性评语和等级(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)组成,原则上A、B、C、D分别占参考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%、40%、25%、5%。
3.评价程序与要求:根据学生自评→互评→班级评价定等→学校审核(公示)→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。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,并力求客观、公正。
更多专题